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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內容

活動說明

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
114 年度第 3 期C級水上救生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(青年公園)
一、依 據:教育部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及本會「114 年度辦理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計畫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目 的:提高我國水上救生裁判素質,培養水上救生裁判人才,提升我國水上救生裁判技術水準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四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
五、講習日期:
(一)114 年7 月25~27 日(星期五、六、日)兩天半。
(二)講習會日程表如附件一。
六、講習地點:台北市「青年公園游泳池」(台北市萬華區水源路 199 號)。
七、研習方式:採教室實體上課及實務演練講習課程。
八、報名資格:
(一)年滿十八歲以上。
(二)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。
(三)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,檢附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。
(四)嫻熟水上救生規則。
(五)附身分證影本。
九、講習費用:新臺幣 3,200 元。
十、講習名額:講習會報名滿 30 人開班,未達開班人數另行通知取消或延期。
十一、報名手續:
(一)自即日起至 114 年 7 月 10 日(星期四)止。
(二)請至本會官網【報名專區】報名,並檢附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」及「彩色半身照片」。
(三)請將「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」及講習費新台幣 3,200 元整,以匯款郵局700 0311234 0290718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廖茂為或郵政匯票限時掛號郵寄: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85巷40號2樓「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收」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(四)報名聯絡人:張先生,電話:02-2331961
十二、附註:
(一)報名前請先詳閱本辦法之各項條款,經報名繳費後即視為同意本辦法之各項條款規定,不得異議。
(二)本講習會辦法及相關資料,請上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」網站 http://www.ctwlsa.org.tw/查詢。
(三)本講習會不提供紙本研習手冊,僅提供電子檔手冊供學員下載,並請學員自備筆記本及筆。
(四)講習期間由承辦單位供應午餐(便當),為響應環保政策會場不提供杯水,請自備環保杯。
(五)講習期間未參加學、術科測驗或缺課者,將不發給合格證書。
(六)學科測驗達八十分以上為及格;術科測驗裁判執法技術與紀錄法,達八十分以上為及格。
(七)參加本講習會所填之個人資料,同意僅供本講習會相關用途使用。
(八)退費標準:
1.於開課日前 7 天(含)退還報名費 90%。
2.於開課日前 6 天(含)恕不接受任何理由退費,未報到上課者視同放棄不退費。
3.因天災或法令修改等不可抗拒因素停課,或未達開班人數取消開班,全額退費。
(九)參加學員每人投保新臺幣 300 萬元公共意外責任險。
(十)本辦法依「教育部體育署」與「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」C、B、A三級裁判證照規定辦理。
十三、本辦法陳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