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示

[X]
 .
成績公布
線上報名

報名密碼驗證

最新消息

領有A.B.C級裁判、教練證者自本(111)年起至114.12.31止每年均須參加裁判、教練增能講習至少6小時,4年須累計48小時的裁判、教練講習始得換證,否則證照將作廢。

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0日台教授體字1110003086號函:
須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四年48小時及每年至少6小時增能講習。
前兩項要求目的是延展教練證或裁判證的依據,未備資料不得展延證照期效!
故領有A.B.C級裁判、教練證者自本(111)年起至114.12.31止每年均須參加裁判、教練增能講習至少6小時,4年須累計
48小時的裁判、教練講習始得換證,否則證照將作廢。
尚未報名参加今年裁判、教練增能講習的裁判儘速報名,報名截止111.11.10。

2022-11-04